第一眼就喜欢,发了疯一样的喜欢了他一年。每天为了见到他故意经过他们班门口无数遍,上个体育课就送水,请个假就给他带零食,回个家就和他尬聊,写了一整个日记本都是他,各种小卡片看到漂亮的就想写好送给他,最后他走了,也许注定没结果吧。
我喜欢一个不可能的人,可望不可即。高中老师,喜欢四年多了。高中那会儿千方百计制造偶遇,为的就是能和他说一句“老师好”。好像所有的心动都是因为他。上课偶尔望向他,就感觉他周围好像都在散发着光。青春满满的记忆,不后悔,也不遗憾。
我有这种经历,所以我只想说,那些主动喜欢别人的人,喜欢TA不能没有底线,不能卑微、毫无底线的去喜欢一个人;那些被喜欢的人,你如果不喜欢对方,就直接明确的拒绝TA,不要搞暧昧,不明不白,这对TA很不公平。
高中喜欢过一个人,为他写了一整本日记,后来他转学了,我就给他写信,写明信片,他都收到了,很感动,还和他那边的同桌说起过这事,可是我们最后没有在一起。很感谢他,不喜欢我,从未给过我希望,但却有那么一两次温柔。
上个冬天她吃坏肚子只能喝粥,我就把粥装好贴身捂着,等她想喝的时候喝。 四月份为她做玲珑骰子,想赶在她5月的生日,一点一点打磨,手磨破了多次,只是我知道,她不会喜欢上我的,我也只想陪在她身边。
当然喜欢过,那个时候很疯狂,给她送早点送她放学回家,她不需要我是给她买好了,哪怕她扔了,我也要给她买,我就是这么疯狂。后来她考上别的城市,我想去,但成绩不够,只能放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