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特别喜欢吃一种方便面叫(七宝一丁),超级好吃 。只记得有一次特别想吃,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买了一包加一根火腿,总共1.1块,你没有看错就是1.1块,那可是我所有的零花钱。要知道以前花钱都按1毛2毛来算的,对于当时的自己来说,已经不能再奢侈了,关键是那种味道永远不会忘记。
记得好多、好多年前,当自己有了些钱(那时刚好改革开放),就忘乎所以了,每天都在喝酒,唱K,睡醒了就喝.....晚上唱歌又喝,就这样虚度光阴,沉迷其中.....就这样生活两年多,在家人和朋友的提醒,劝导下,一天突然醒悟了,又重新回到工作,生活正常的轨道上。
去年春节前我们回家过春节,在去乡里敢年集23那天,在集口路边有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跪在地上掏钱,我看到他很可怜,他嘴巴很甜,就给了他50元大洋,后来才发现被骗了,原来他比我还富有,50元我得打工干半天的,被他两句话就骗走了。
我觉得我最奢侈的事情是花了五年的时间谈了一段明知道没有结果的恋爱。五年啊,八十岁算,就是人生的十六分之一,豆蔻年华,青葱岁月,其实只有短短十年,而我几乎要穷尽这十年来进行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长跑。
我个人做个最奢侈的事情,上世纪90年代初期,大学刚刚毕业,全部工资含天天晚上加班的总收入才200多元,因为喜欢音乐,花了2000元在广州海珠电器城购买了一台日本的山水台式音响。
我做过最奢侈的事情就是趁着年轻,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在社会上生存,身体是本钱。忽视健康就是最奢侈,最划不来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