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爱是一种莫名到极点的喜欢,而爱到卑微则是为了这种喜欢彻底迷失了自我。正如歌中所唱“说什么王权富贵,说什么戒律清规”都可以不在乎,都可以放弃不要,只是想要得到所爱,可以实现爱的拥抱。
我特别的爱他,每次和他说话我都小心翼翼的,害怕因为自己说错话而惹他生气,我做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卑微的爱着他,却一点也感受不到他对我的爱。
他总说我跟他吵架,说他给我台阶我不下。我不是圣人,生气的时候,我不可能立马就控制住情绪。然而台阶还没等我下的时候,他就撤掉了。翻过头来,我在哄他。他却会告诉我:他不是猫狗。我想吵就吵想好就好。在感情世界里,后放手的那个人永远是最疼的。真的那个就会输得很惨
我一女同事,她喜欢上一个男人。这是一个典型的渣男,平时几乎不理我朋友,缺钱的时候找她,遇到为难事找他,凡是他主动的都是有求于她的,事实上他根本不喜欢她,用他的话,我女同事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我女同事,却爱她爱的发痴,她生病时,就去一次,当我们说这事,她还为他解释,偶尔买一个几块钱的玩具,她能高兴到流泪,并且舍不得放手。
当迷失在这种卑微极致的爱,那么为了所爱的对象,这个人几乎成了没有灵魂的躯体。因为这个人的灵魂思想全部寄托给了爱,其他基本不存在了,没有什么尊严和对错之分了,一切除了爱,其他情感和欲望都麻木冻结了,所有的一切都围绕所爱而存在。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人,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待人真诚。她对她的那个对象真是好的不得了,好到那种可以给男的当妈的程度!她可以把男方照顾的很好,帮她买早点什么的,有一次她们吵架了,那个男的当着那么人的面说的她无地自容!说完她后,男的扬长而去,一点都不管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