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我媳妇的时候因为当时《盗笔》小说很火,外加我一直喜欢麒麟兽,所以当时胸前纹了只麒麟,现在很喜欢一个满背赵子龙的图,可是媳妇说什么都不让纹了,她讨厌那种全身都是纹身没几块好肉的,而我喜欢纹身就是单纯的喜欢。
根据自己的喜好吧,有句话话说,宁欺龙凤虎,莫要惹五毒,我胸前纹了一只蝎子,尾勾向外,我的性格就是,你欺负,可以,但是你得弄死我,弄不死我,你就得死,这么多年,也没人敢欺负我。
如果非要让我选择纹身的话,我会选择这样的一段话“地狱天堂皆在人间,伟大渺小中庸可怜”。这句话是出自窦唯的一首歌里,好像这首歌的名字是《高级动物吧》,这首歌我最喜欢的两句歌词。
第一时间想到了贝克汉姆,想起他在身体侧肋纹的一行汉字“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当时第一次见到,确实是震撼了我,也引发了我的好奇心,对纹身者的好奇心。
如果真要纹纹身的话,我想我会纹下来前女友的画像,这样总算没有忘了当初的誓言,就算两个人没有在一起,也可以一起慢慢变老了。
要是我自己的话,会考虑做一个满背的十字架,或者一个有美式传统的一个花臂,现在自己也有纹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