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军训的时候,班里的男孩子都没有认全的时候,就被我男朋友盯上了,军训第四天就下手了,每天中午给我打热水让我晚上泡脚缓解疲劳,每天晚上军训到十点他来接我陪我逛校园(忍不住吐槽一下,军训那么累还让我陪他逛校园,真不怕我不搭理他?),再就是表白了。我在刚入大学心智还不成熟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了。
我对象当初整整追了我一年,从他表白的第一天起我就说如果你能每天给我写封情书我就答应你。结果整整365天,无论风霜雨雪都会收到他亲笔的一封情书加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用心让我特别感动。
大学时候我们在一个校组织,开始那么多人唯独对她有种冲动。正好是冬天,她感冒了我又给买药,又给打热水,甚至把宿舍的暖壶都提到办公室,只是为了让他喝一口热水。所以,我靠的是献殷勤。
当时是跟他见了几次,跟他一起吃饭看电影,逛公园。都是平常小百姓的约会,逛街的时候在人群中牵起了我的手,然后带我去花店买了一束花给我。我们就这样平平淡淡的在一起了。
没有追,彼此一见钟情,而且各方面聊得到一起,思维三观在一个频道,有说不完的话,就互相吸引在一起了啊,而且很开心,天天都像情人节,在一起8年,结婚三年,比谈恋爱的时候更甜蜜,因为多了共同的利益
我那时候拿着一个麦克风,对着女生宿舍大喊:“xxx,我喜欢你,能不能做我的女朋友?!”大概是被我感动了,也可能是被我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她同意了,不过现在想想,告白成了黑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