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的遭遇让我可以明确的回答这个问题,女婿可以孝顺岳父岳母,但不应该赡养。除非岳父岳母孤苦伶仃,再无任何人可以赡养除外。我和我媳妇结婚8年了,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在孩子2岁的时候,媳妇诊断为肾梗死,我带着她去北京求医2两年,其中的心酸事情很多。老婆家是宁夏农村的,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媳妇生病那年,由于是肾梗死,需要肾移植,死体肾四十万左右,活体肾需要百万以上。
我给岳父打电话征求他们的意见,毕竟是一件大事情,做了肾移植终身都要服用抗排异的药物,所以我有多方的顾虑,可是我得到我岳父的回答是“丫头已经嫁给你们了,死活都是你们家的人,愿意花钱治就治,治不了就拉回来,和我们家没有关系”。这中间我也提出过让妻哥赴京来做一个配型的,得到的回答是“我不可能为了一个嫁出去的人,让我们家的顶梁柱丢掉一个肾,配型我们不会做的,”。
我一个快四十的男人在北京朝阳医院肆无忌惮的嚎啕大哭起来,我真的难以想想这就是自己岳父对待自己亲生女儿的冷漠态度。做了肾移植的决定以后,我回到了家里,变卖了自己名下的一辆出租车,变卖了一辆使用了两年的长途货运半挂车。娶了这样一个得了大病的媳妇,我没有抱怨她一句,我只知道作为一个男人,我既然娶了她,就要勇于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大家告诉我,岳父岳母我有责任赡养吗?从他们的态度上他们就把亲情划分的很清楚了。人往往在外因的作用下要不就一蹶不振,要不就风发图强,长年累月的花费,让我原本的国企工资已经不能应对,我不得不选择了后者依然放弃了稳定国企,应为固定的工资让我无法满足家庭的开支。放弃了国企,我一个人同时打几份工,这种辛劳是难以想想的,几年打拼,我遇到了我人生的贵人,现在我拥有了自己的快递公司,拥有了我自己的社区家政,拥有了我自己的一个洗车行,日子好了,可以应付媳妇的医疗费用了,可以让她在活着的时候不在的担心下个月的药钱了。可是岳父岳母回归了,他们现在一有事就给他们的女儿打电话,要钱 要物。我就想说,他们忘记了自己当年的态度吗?他们曾经在感情上抛弃了自己的女儿,现在为啥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怎么就好意思索求呢?在北京治疗的两年里,作为岳父岳母只给出了一万的费用,作为妻哥,一分钱没有拿出不说,他们一家人连医院都没有来过一次,大家相信吗?
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在人情世故方面更多的是依靠社会规则和道德约束。在中国,别说不赡养岳父岳母了,就是不赡养自己的亲身父母又如何?法律虽然能判罚必须赡养,并给予多少金额,但子女就是不给又能怎样?还有离婚的夫妻,有一方就是不付抚养费又能怎样?借给亲朋好友的钱,人家就是不还又怎样?这样的事实在太多。
对于男人们是否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说有,男士们很不高兴;说没有,女士们又愤愤不平。所以这事儿得两头看!一头看父母,一头看子女。
父母三观正常,没有认为女儿嫁人了就是泼出去的水不闻不问,也没有好事轮不到女儿坏事就让女儿帮忙,而是能给予小两口正确的生活引导,别在女儿背后嚼舌根,能帮小两口的就帮,孩子需要照看的就伸把手。这样的老人相信女婿们也没说不愿意赡养,对吧? 而身为女儿女婿呢?两人在对待双方老人问题上态度一致,不偏不倚,而不是媳妇就该照顾公婆,岳父岳母自有舅子照顾。这就不太好了,不论男女,对于自己的父母都有赡养义务,过期的传统观念该扔就扔!
因此,有义务没有义务先不说,尽到身为子女的孝心是必须做到的。毕竟人都有老的时候,都有需要被照顾的时候,你说呢?
你的岳父母只生一个宝贝女儿,而这个宝贝女儿又让你们家的你这一个宝贝儿子娶到手了,你媳妇赡养你岳父岳母那是应该的,在你媳妇赡养你岳父母的时候,你是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问呢,还是站在你媳妇后边看热闹呢?
中国有句话,人都有双重父母,就是说,岳父母也是你的父母,而公公婆婆也是你媳妇的父母,即然你们两个选择在一起生活了,那你的岳父母从伦理从道德上来讲你就应当与你的媳妇一起去赡养他们,而你的父母,也就是你媳妇的公婆她也应当与你一起去赡养!这不是道德绑架,这是责任,也是义务,如果不想承担这个责任与义务,那就别结婚才是最合适的!
看了有些人的评论,说公婆没生养她,她就不赡养她的公婆,按她的说法,她老公不是她父母生养的,也不用她老公去赡养她的父母,有这种说法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就不应当结婚,就应当留在家里赡养自己的父母。
即然选择了结婚成家,那你们家难道还会实行AA制的生活方式,难道干什么事都要分得一清二白的?如果那样的话,那样的家庭、那样的婚姻、那样的生活一定是悲哀的、一定不会和睦的、也一定不会幸福的!
过去,中国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也就是说,父母老了,由儿子来赡养,而女儿是嫁出门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随着出嫁,女儿也相应失去绝大多数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赡养父母。那么,传统的家庭观念是儿媳妇要与儿子一同孝敬、赡养男方父母,视为如亲生父母。即使丈夫死了,也要为夫守孝,代夫赡养公婆。
对于入赘的女婿,与进门的儿媳妇同样道理,在此就不多说。
这些在过去,家家如此,也就成为习俗与传统。
过去实现这样的传统习俗,是基于家家儿女众多的情况。但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实行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那么,情况就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矛盾随着八十年代的父母渐渐老了,而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如果是独生女,嫁出去了,那么现在父母老了,继续使用过去的传统,那独生女的父母谁来赡养?如果独生子入赘女方家,他的父母谁来赡养?如果都要已婚的独生子女夫妻来赡养,那么,对于上有老下有小,还要顾及自己生活的独生子女夫妻,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或者是苦难。为了赡养老人,相信夫妻没有少吵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