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视老人被殴打虐待的事实。请大家查看5.11发布的信息图片和视频,还包括一位同去目睹事实的证人,还有医院目前的诊断: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发当天老人眼角血溢青肿、胸部、背部、髋部、腋下稍微按压都疼痛呻吟不止,一条腿更是动弹不得,这些都是进院后医治的部位,医生护士都看见的,那段时间都是两个人24小时护理,现在居然用摔倒受伤就把老人上下前后的伤痛一下说通了,这到底是在帮谁?老人被打受伤后曾趴在地上几分钟都没有人采取任何施救措施(当时打电话通知我的那位老人已经吓得语无伦次了还被赶出了事发区段),清醒后却是被几人"拖着"从三楼下到一楼想丢在门外不管了,最后到一楼值班室却是被一群人围着看,仍然没有任何施救措施从受伤到值班室将近两个小时就这么看着她流血、听着她呻吟,他们都认为这不是什么好大的事,直到我喊来的120把老人接走,这不是虐待?真的是单位人多势众就可以串供来歪曲事实吗?
二、推脱责任,避重就轻,罔顾事实。调查结果中的刘某和高某在老人接受警询笔录的名单上根本没有,虽然不排除有参与的可能,但可以看得出就是背黑锅的替死鬼,想草草结案定性完事。老人在两次警询笔录中说:“刘海林(矿党委书记)讲道理讲不过我就发火说: 管你们上访哪里,不管地方还是国家,就不给你们解决,单位有的是时间和人力陪你们玩! 当时我听见后气的迷糊(老人有肺气肿病史)一下站起来不小心把他办公桌的花盆碰掉到地上,刘海林气冲而出不到一分钟就上来保卫部的一帮人(其中有一个叫陈刚的),他们对我打、推、拉出办公室然后倒在走廊,我当时眼一黑就昏了过去,醒后被他们直接从三楼拖到一楼想把我丢到大门外面,最后在一楼值班室被他们围着,要不是一同前来的老人打电话通知我的儿子恐怕死在那里都说不定。”调查里的党委书记和带头打人的陈刚还有其他帮凶居然没有任何处罚,一同前去的可是有人证的,这到底是在帮谁? 真的是单位人多势众就可以串供来歪曲事实吗?
三、说一下肇事单位、警察处理此事的过程中我们所经历的事情。单位发的说明大家可以看到他们很嚣张的,5.13更新内容做了一一对质,而且我们通过警察多次传达医院催缴费用的事情被他们无视,就像刘海林说的:单位有的是人和时间陪你玩!玩死我们, 毕竟他们有强大的关系网,而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他们能把此事化于无形,还有人力和时间托耗死我们! 当我询问案件进展的时候当地派出所长却说是我母亲的错,还说单位大部分地方没有监控,并且他们动用关系网把刑侦压倒普通治安案件了,在新的民警接手后居然说连治安案件都够不上了,就这么一级一级的压下去了;5.10做警询笔录没有做伤情鉴定,5.23做第二次警询笔录的时候才给我发的立案通知书(立案时间5.10)并且喊来的法医做伤情鉴定也是马马虎虎看一下,老人给他展示身上其他多处伤痕却不看,无视当天老人受伤的情形,前段时间按照他们的立案已经超过30天了却不给结果,而是不停的给我们灌输调解,还说我母亲扰乱社会治安,说不调解后果自负,想让我们无话可说, 新接手案件的民警出具的调查结果也是根据原派出所的调查而出的(换汤不换药) 。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服务为民是什么意思?
警察和打人单位串通一气,案件居然定性为“摔伤”,真的是认为全国人民都是瞎子,傻子?叫你们的母亲去摔一个看看?
草草结案处罚两个人共200就完事了,老弱病残是不是给200就可以随便打了?
你们如此袒护和包庇刘海林(党委书记,指使者)和陈刚(保卫科长,打人者),到底拿了多少好处?
想逃脱罪责和法律制裁,如此欺压残害百姓,天理不容!
在我国经济虽有了快速的提升,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却大幅降低,特别是近年来的拐卖人口案件的增加,小孩子丢失让很多人诚惶诚恐,曾经跌倒的老人要不要扶这一话题让全国人对乐于助人都众说纷纭,本来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现在实施起来却颇有羞涩,很多人不再把助人为乐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考虑后果再行动,前提是不伤害自己。其实想想。自我保护是对的,但是,这样的状况总让人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今日看到一则新闻,72岁老人信访被误当成人贩遭殴打骨折,很多人对此议论纷纷,我也有自己的几点看法。
首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思考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在没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人给打了,这好像也没有理由说的过去,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案件,就把所有人一棒子打死了。
其次,也许是老人的行为有那么一丝不恰当。
最后,如果我们都不给别人一个解释的机会,就对人进行了殴打,这是一种极其冲动且不理智的做法。假如我们的社会按照这样进行下去的话,我想就没人敢做好事了,都会认为这个年头好人不好当,弄不好还会惹祸上身,那么咱们这个社会也将会越来越冷漠。
我们要用温情击碎陌生的坚冰,用理解与信任和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只有社会充满了爱,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富强。
当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好人好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空间,不过信任的缺失并不是人心不古所造成的,而是某些领域犯罪率的居高不下,导致公众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也就从俗语转化成了现实,相信这也是误会救孩子老汉的根本原因,毕竟人贩子给公众带来的心理创伤是无法弥补的,尤其是孩子被拐走以后几乎很难找到,在没有挽回希望的前提下,宁愿选择预防拐卖的发生也就成为了公众的统一认知。
在打人的那一刻已经失去了理智,或许会因此而遭受诸多的斥责,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被陌生人抱起的时候,恐怕也很难确保当时的心态是理智的,所以说任何过激行为的发生都是存在其客观必然性的,即便是罪无可赦的杀人犯,在犯案瞬间也是有不为人知的心理活动的。当然了,社会正气需要一个漫长的周期才能树立,同时也需要全民参与才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其实这也是当今社会的显著矛盾,既要弘扬社会正气,又要预防各种犯罪,虽然理论层面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具体事件的应对上,所谓好人好事与未知犯罪也不过是一念之差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