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二十年来,随着资讯媒体的发展,社会愈加扁平化、透明化,民主法制之“势”,在国内蓄势待发,其发必猛。但这种潮流我个人觉得因为太过渴望,一方面容易让人产生幻觉,似乎只要民主法制了,什么问题都能毕其功于一役;另一方面,更严重的是,这样的情绪和潮流很容易被少部分有能力有影响的人利用。因此,凡是制度都需要配套,在没有完善法制监督的情况下搞民主法制,自然会搞出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笑话。也正是由于我们缺少了现代性的法治与民主的充分浇灌,现在的国内政治还是一种太极拳式的政治,巨大的变化总是悄悄地发生在平静的水面之下,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和大张旗鼓往往都是虚晃一枪,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风平浪静掩饰着剑拔弩张,如此就成了我们在农业时代保留至今的政治博弈精华:它中庸、和气、圆润,区别与西方工业时代形成的公开、激烈、斗争。当下的本朝,很多人在为这种官场术“节击赞叹”,但其本质不过是开着历史的倒车在“手舞足蹈”。由此,当下的社会上物质的繁荣与精神的空虚同时并存:我们有市民而没有市民社会,有法律却没有法律精神。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开始步入后现代的公民个体在迅速的多样化、原子化、碎片化,同时整个社会却面临前现代似的巨大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无法在现代性的民主与法治基础上重新整合,只能依靠威权主义的强势政府维持社会的根本秩序,从而走进了一个政府不管“还权于民”还是“集中权力”都会成为众矢之的的焦灼状态。这种情况下,核心价值和公共文化的匮乏、物欲主义的泛滥、“唯我式的个人”缺乏选择能力与公共责任感,足以警醒我们,需要拿出一个从伦理到政治的整全性、总体性的公共叙述,从宏观的价值理念层面、中观的组织机构层面、微观的行政个体层面为转型中的中国政治改革和法治改革提供基本的核心价值,奠定一个社会伦理与法制的一般性基础,并在意义与价值的问题上指出一个规范性的方向。而再此基础上,才是考虑器物层面的制度和工具的变革。我觉得,当然也还是带有一点批判和悲观的眼光,政治上的犬儒主义、人生观上的物欲主义、道德上的虚无主义,就是当今中国精神状况的现实。缺乏与制度相应的公共文化,缺乏与民主相应的公民素质,缺乏与法治相应的公众能力,结果只会使得民主政治流变为私性政治,共和体制演化为权贵体制。
最大的症结在于政府不守法,党政机关不守法。有些人不同意了:你就是愤青,你就是对我们的党政机关有意见。不错,我对他们有意见,尤其对他们不守法的行为有意见。法治的本意在于政府守法,你看英国光荣革命,就是从三级议会限制国王征税开始。我们中国古代也有依法治国,那是秦始皇干的,把法律当成打击老百姓的工具。这不是法治,这是人治,法不过是一个人的工具。有人说:不对,老百姓不信法,这才是症结所在。不客气地说,这是胡说。当一个医生治不了病的时候,我们肯定不信他。当一个医生能治病的时候,我们肯定信服他。法律也一样。政府机关经常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老百姓怎么相信法律?瞧我们稍微有点儿权利的人,那得瑟劲儿,动不动就是老子弄死你,老子不让你在哪哪儿混,老子省里有人儿,你说,让老百姓怎么看待法律?党政机关守法,上行而下效。党政机关不守法,则随令不行。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到了九十年代,推进依法治国逐渐成为并且到目前一直是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任何事物可以看做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以政策治国是曾经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部分,是长者时代法治建设初期的特色产物。在以前、现在以及可以预见的很多年内,将政策具化的各类文件同各部法律相对应很有一部分都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这一部分就是曾经依法治国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组成,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许多正面作用,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是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此类模式已经逐渐落后于时代,严重阻碍了社会各方面的前进步伐,其本质在于原有行政官僚体系掌握了司法的主要话语权,极大压制了现阶段及今后社会的发展活力。所以持续并加大力度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目前和今后政府进行政治改革的主要领域之一,同时也是探索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
既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