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又一套专门选秀女的制度:每三年选一次,入选的都是八旗女子,汉女不得入选。清庭规定,凡是13-17岁的八旗满籍少女,必须按年向户部备案。入选秀女时则送进后宫,供皇帝,太后,皇后挑选。清代京师和各地参选的女子,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前聚集在神武门,按年龄顺序分批排班,然后由太监引领,过顺贞门,由帝后选看。当选的秀女,有的成为皇帝的妃嫔,有的则指配给亲王,郡王,皇子皇孙等。其他的人则值役宫廷。
清代以满族女子入选秀女的制度,目的是确保满族血统,也为了宫室的安全。在实行时,三年一次,有条不紊且不扰民。确实室保障了汉民安居乐业。
因为在之前的每一个朝代,一旦采选宫女确定在某一个地区,那么这个国家的百姓就终日惶惶,一家家在朝臣没有赶到之前,纷纷把适龄的女儿匆匆出嫁。老百姓知道,如果选为宫女,便从此没有出头之日,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家人,也不能团聚,最后只能老死宫中。
明代的邵太后曾对孙子嘉靖皇帝说:“女子入宫,便没有人生的快乐,饮食起居都不得自由,如同幽禁。以后采选宫女不要从江南。这也算我作为一个江南女子为江南做的一份贡献罢。”
清代较之前的朝代要仁慈的多,也人道的多。清代宫女一般之有二百之数,而有百人左右能接近皇上,并没有传说中的后宫佳丽三千。清代青春完全旷废的宫女也是少之又少,因为清廷规定,宫女没有被皇上看中,二十多岁时,便送出宫去,另行婚配。
清代有一套独特的选秀女制度,每三年选一次,入选的都是满洲八旗女子,汉女则不得入选。清廷规定,凡是年龄13—17岁的八旗满籍少女,都须按 年向户部具呈备案,入选秀女时则送进后宫,供皇帝、太后、皇后挑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