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略说明,做根管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约诊间痛,或者拔牙术后肿胀,这种是并发症。并发症就是因为医疗操作而出现的(病人认为)情理之外但是(医生认为)预料之中的反应,打个比方就像药物的副作用。以麻醉为例子,严重的并发症如局麻药过敏或窒息致病人死亡,属于麻醉意外,也算是并发症而不是医疗事故。不良事件指的是医疗行为中发生的意外行为,不属于并发症但是也不算医疗事故。譬如补牙的时候器械操作不慎割伤舌头,或者根管冲洗液漏出烧伤粘膜,这种属于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可能引发医疗事故,但是依旧不等同于医疗事故。最后才是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由于医生的主观过失而造成病人的人身损害,这个的界定非常严格,必须由专门的机构来认定。譬如医生玩手机疏忽而致输错血型,导致病人死亡,这种才是医疗事故。而不是,只要病人死亡或者出现不良后果,就算医疗事故。口腔科最严重的医疗事故是两个,一个是错误拔除健康的恒牙,二是治疗中器械脱落误吸(误吞不算)致需要纤支镜取出。这两个都是四级医疗事故。这里的界定依然很严格,事故一拔除的必须是健康无问题的恒牙才算,事故二必须要最后必须使用纤支镜来处理才算,如果仅仅是误吞或者误吸后咳嗽吐出,那么也不算医疗事故。
小学时学校安排蛀牙体检,有一个牙医在课桌前面坐着,一堆孩子排队看牙齿。医生看到我,说你有个蛀牙,我给你拔了吧,说完把我按在课桌上bang的一下就用钳子给我把牙拔了。我现在29,我一辈子都记得,半颗牙齿断了,半颗牙齿九十度角的弯折了,牙齿断面直直的冲着正前方,跟我伸出的舌头一个方向。据说当时我哭了一个下午,老师学生全傻了。我母亲找了好多次医院,奈何我们家只是平民百姓,最后谁也找不到,没有任何说法。至今我也不知道那个医生到底是哪儿的,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不得好死,会不会良心受到煎熬。我只知道,每次我呼吸的时候都会伴随着刻骨的疼痛。有时候我在想,这种影响他人一生的事情,怎么可能就有人随随便便就做了?最后我想说,治病有风险,入院需谨慎。
我的牙齿过春节五个月前补了一次,三个月前不小心咬硬东西把牙咬松了,很痛发炎了,时好时坏到现在,昨天到牙科小门诊去看,我认为要拔掉,因为那颗牙齿已发黑,牙医说不要拔了看得好,要看六七次,还要洗牙,要一千多块,我果断不看了,我怕是套路,把我的牙齿越看越差。
牙科会发生医疗事故,如拔牙拔出大出血、拔错牙、补牙几天掉了等都是医疗事故
我也是被忽悠了,好好的牙齿多搞了两个,说多了都是泪
调节血液促进血液中牙细胞自然生长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