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房子税务高、无售后、买后麻烦多,因此没人热衷购买,即使房价很低。
一、全款付清、巨额房产税,普通人家很难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
法院拍卖的房子,虽然价格低但不支持购买者分期贷款,要求一次性全款买下,普通人家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大额的流动资金?换个角度,有钱人家也不屑于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子,毕竟是二手的,怎么比得上一手房入住舒服呢?所以法院拍卖的房子,就陷入一种“穷人买不起,富人不需要”的尴尬境地。我国的税收并不轻,尤其是法院拍卖房子的房产税,房子拍卖价和税收总计有时甚至比买一套新房还要多,拍卖价都是表象,最重要的是分清其价格是税前还是税后。
二、没有售后服务,无法保证质量。
法院所拍卖的房子等于当铺中的典当物,本就是一种抵押品,法院不需要为其承担之后可能会有的售后问题。对于房子的拍得者,好不容易得到一处住房,首先质量有问题没有道理投诉法院,其次没有类似物业等机构的维修保障,最后就连房子的“保质期”都不了解,即房子原样还能坚持多久,尤其是一些老房子。
现在的消费者服务意识很重,网购的小商品都有相应期限的无条件售后,房子这么大件的物什竟然不具备,未来面临的风险或许要比现在付出的房子钱款要贵上许多了。有了这样的念头,普通人也会将拍下法院房子的热情熄灭些。诚心想要拍回房子的人,除了房子抵押之前的主人,恐怕也没人了。
三、拍得的房子后续麻烦非常多。
法院的这些房子来源有很多种:有将房子抵押贷款,最后还不上被法院按规定拍卖的;有因犯罪、贪污被没收所得的不动产,法院为此进行拍卖;有民事纠纷中,被法院强制拍卖去偿还原告赔款的房子等等。反正,这些房子的原主没有一个是心甘情愿把房子让法院拿出去拍卖的,都是出于法规的强制性执行,所以既使拍得者获得房子的全套手续,但人情手续却格外不齐全。
有新闻展示,获得法院拍卖的房子后,但户主却不能进去居住,原因是原本房子里还住着一家人,死活都不愿意离开,即使法院将其中一人依法关看守所,等这人出来之后依旧不断骚扰已经入住的新户主家。当拍卖的房子是沿街店铺时,甚至会闹得新户主无法正常开张做生意。当意欲拍下房子的人,看到为得一房子,不仅费钱还费劲,再低的价格也提不起想购买的劲头了。
腾空问题,不论是不是带有租约,要是碰上那种无赖,你真的是懊悔莫及啊。我前几天刚看到一个新闻,买受人全款买下房屋,并且顺利完成产权过户,结果在最后收房的时候,原房东死活不执行法院判决,并且以死相逼,也许很多人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是现实中,有时候法官都很无奈,碰到这种情况,你也是一个头两个大。此种例子,不枚胜举。
很多法拍房起源于房产纠纷,特别是个人之见的借贷矛盾,很容易因为不服判决,产生一些额外的纠葛——比如恶意破坏房产、泼油漆、写大字等。 买房住房,本来是一件喜庆的事情,到头来,成为无辜的接盘侠不说,还可能沾一身灰,假如碰上不愿意搬走的房客,再发生点意外矛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法院拍卖的房子,一般都是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而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于是就把债务人的房子拍卖,用所得价款优先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也就是说,法院拍卖的房子,大多数是老赖的房产,虽然拍卖价格相比市场价格比较低廉,但也隐藏了许多风险,因此很少有人竞拍法院拍卖的房子。
很多的司法拍卖带有租约,并且有很多带有长期租约,无论你是买住宅,商业,还是厂房,这都是对买受人最大的阻碍及忧虑。试想,你花了一大笔钱,结果却没有办法拿到房子的使用权,想想都是十分闹心的。
过户问题,司法拍卖的房屋,在处理过户时,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此房屋的各项产权是否清晰,这个非常重要,如果产权不清晰,那恭喜你,你进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