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申请有哪些规定:
一、2013年广州公租房申请要查公积金社保
2012年广州3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25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购买了经适房;189户廉租住房承租人已不符合保障条件,过渡期已满,仍未腾退房屋。《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正式施行后,将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尽量杜绝用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等现象,而开启全面申请大幕的公租房也将升级把关。
二、2013年广州公租房申请把关升级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正式施行后,越秀、番禺两区已率先试点推行,本年内核对工作将在全市铺开,将逐步实现与社保、税务、工商、房产、金融等部门联网进行收入和资产的信息比对,专门对申请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家庭收入、资产情况进行核对。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正式运作以后,对保障房的审核把关将更为严格。如目前正在全面启动申请的公租房,也将更加从严把关。记者发现,公租房申请的收入证明表统一格式,要求详细按月填写收入情况,其中增加了公积金缴存情况、社保缴存情况等更为具体的情况。
三、2013年广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人户低于24795元;2人户低于45458元;3人户低于61989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 74388元。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3万元;2人户低于24万元;3人户低于3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住房条件方面:要求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 平方米)。另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广州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公租房的租金补贴:2013年1月7日,广州市政府公布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对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低收入保障对象,政府将给予租金补贴,最高约为市场租金的80%。
广州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以供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可自行在市场上租房,以充分利用社会住房资源,减少政府实物建房量。
公租房的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建设,实行轮候分配。公共租赁房租金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方式,即公租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再给予承租者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公租房分政府主导建设和社会力量建设两种,前者主要面对广州本地户籍的内“夹心层”,租金最低为房屋市场价40%;后者则没有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外地人也可以申请,租金最高不超过市场价80%。按计划,广州今年最少推出8000套公租房,来源于现有存量房和新建的白云松洲新社区等。两种公租房的拟定申请条件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 1.收入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低于经适房收入线18287元。 2.居住面积线标准确定为无自有产权住房、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未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3.保障对象范围放宽到了单身人士,符合申请条件规定且达到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
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建设的公租房以及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公租房除外。1.户籍不受限制,但服务年限受限制。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或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收入线标准条件放宽,但受家庭资产净值限制。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设定了个人资产净值限额为25万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为50万元。3.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本市购房优惠政策,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 公示时间:9月21日至10月10日,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