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许未提前允许的录像”,不是一律不许。媒体采访能录,现在发展了,很多庭审都在网上直播。早在二十年前,我们地方电视台就在周日下午录播法院的重大刑事案件了。不准乱录,说白了是一种保护,保护法官,保护律师。因为律师的职责就是帮一方说话,怕被另一方的当事人录下来做一些过激行为。法官么更有必要保护了,司法活动的专业性很强,有法官是靠自己的思路审案,一方面,在宣判前法官的审判思路属于国家机密,怕有专业人士从录像中分析然后搞事情。另一方面,怕有心之人断章取义,裁剪视频别有用心的传播。不过现在肯定是越放越开的
因为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审理的都是一些很私密的事情,如果接受录像的话在日后录像不小心又传到社会里,这是对被告人和原告人的伤害。而且法院本身就是一个用法的地方,在不经过被告和原告双方的同意下就进行录像,很容易就侵犯对方的肖像权。所以不允许录像。
因为在法院上这是一个非常庄重的时刻,在这种庄重的时刻,他们每一句话都是经过记录的,所以记不记录,用不用视频记录大家都觉得没有那么重要了,而且所有的审判都是非常公正的,如果有一点不公正,他们就会继续犯案,视频就不那么重要。
不允许录像的原因就是法庭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情,根本就不允许手机或者是录像机录像,因为那样会对法庭造成一定的侮辱,还有就是会打扰审判,所以说肯定是不允许去弄的,而且大多数的国家都是这样规定的,肯定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参加旁听的人不能录像,我认为一是出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如果录像外传很多私人的信息会遭到泄露;二是出于对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者的保护,避免打击报复。也就是说法院内部是要录像的,但这个录像是不能外泄的。
这个当然不允许录像的,因为法院是一个非常庄严的地方,如果你录像了的话,很有可能会把一些呈堂证供泄露出去,这些都是非常不合适的,如果是一些大的案件,甚至可能还会引起一些记者的胡乱撰写,这样不太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