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是不会勉强自己的,因为已经知道双方已经不合适了,以后也会有不好的结果,早知如此还是早点分开的好。
我觉得这是很奇怪的,谈恋爱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现性格不合呢,偏偏就是领了证才发现,这就是一段时期的问题。
这都在于两个人怎么去相处了,我觉得性格和感情都是可以磨合好的,根本不是什么大事,所以没有必要离婚的。
我对象也是属于那种不学无术的人,但是还能怎么办呢都已经结婚了,如果要是离婚的话我是做不到的。
都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觉得婚姻是两个人的问题,两个人应该找到问题的核心,然后一起解决问题。
要是发现性格不合,要理智地对待,而且千万要冷静,不能很冲动的就要离婚,要想到曾经的那些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