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偷,特别是扒手,往往都不是单独作案。有小偷在庙会上偷得1800元现金后,被村民当场抓住,但在她身上就是搜不出钱来。原来,得手后,她已经在第一时间把钱转移到另一位同伙身上了,而她只知道该同伙的外号,具体情况一问三不知。后来,因为缺乏物证,只能不了了之。
善于钻法律漏洞。有一种小偷四五人结伙,一个驾车接应,另几人到小店以买东西为由,东挑西捡,转移店主视线,掩护一同伙行窃。若被发现,则扔下该同伙自行逃窜。而该行窃人,往往是女性,而且要么就是有孕在身,要么就是手抱婴儿。
打击力度不够。在我们浙江,追刑点是2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一次偷2000元以下的,只能治安处罚,最多拘留15天。15天后,又可重操旧业。
有小偷到居民家中行窃,被主人抓获后,从其身上搜出2000多元人民币,主人说是他家的,小偷说是自己的。一对一口供,最终还是以小偷说的为准。
现在的警察,从政府强拆,招标拍卖,到夫妻吵嘴,鸡狗打架,啥事都揽,啥事都管,弄得居委会大妈都快失业了。而真正该管的事情,却没有精力去管。
审讯难度大。现在的小偷,抓住了一不能打,二不能骂,只能苦口婆心地开导。人家小偷也不是傻子,坦白是要坐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