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期限就是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除非碰到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双方可商定延期一个月支付工资。超过时间,你就有权讨薪。这时候你们就得先收集证据,证据可以从”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这2方面来收集。凡是能证明你和公司劳动关系存在的东西。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凭这些证据你就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甚至在用人单位拖欠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我也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老板也拖欠过2个月最常3个月工资,因为业主方大部分物业费没有到位,就出现了经济上的纠分,提出高质量的要求,要求公司把问题解决好了,业主会一分不欠全部交到公司,所以就出现了拖欠问题。那可以向公司借点生活费,我们也同情公司预到实际困难表示理解。我认为打工也要讲信用,如果实在不想在公司上班,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因为公司就欠你工资有正当理由是合法的,如公司又不给钱又不让辞工,那你就可以走法律程序。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啊,申请仲裁需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必须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提出时要交书面仲裁申请书。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不要浪费了自己的时间。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和援助律师。
建议您本人以及您的工友们联合起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当然前提条件是您本人以及工友必须掌握相关证据资料,核实之后相关部门应该可以为你们解决工资问题。本人也在此呼吁所有的大小老板,别拖欠工人工资,不管想什么办法,先把工人工资解决了,没有工人的支持,你们也成不了老板,更别提赚钱了,别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放弃大好前程。
如果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停发工资,可以先和公司交涉,停发工资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如果理由不充分,停发的工资又拒不补发,可以根据公司的劳动关系,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劳动部门仲裁让公司来补发工资。
看你当时入职的合同了,没按合同做的话,可以先和公司沟通,沟通不下来,就打电话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了,要回工资解除合同,还可以拿到赔偿,这么做肯定是呆不下去了的,要做好心理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