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试用期,不到一个月,主管前几天给新员工办转正手续,我打分其中有一条就是有没有主动加班的意愿,一个小时加班费14块钱,有事就打电话处理,我擦,直接说不合适要辞职了,现在调了岗位没那么多加班了,但是给领导的印象已经是不愿意干活怕吃苦,纠结中要不要走
我觉得不需要,加班对于老板而言,如果不用给加班费的,当然希望员工多加班,多做点事,变相减低工资成本。如果要给加班费的话,该加还是得加,但是一定要控制好加班,尤其是控制加班的成本和产出比。所以呢,一切都是成本和效益的考虑,仅此而已。
我现在就是在试用期,每天都很认真的完成工作,平时也经常帮前辈跑跑腿,但带我的师傅跟我说我做事勤快认真,可嘴巴不够甜,不懂得讨好领导,不像另一个人,嘴巴甜,爱迟到但却很得领导喜欢我这种性格容易吃亏。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从第一步开始的,作为求职者也是一样,首先面临的第一个“套路”就是,试用期。所以试用期不用去刻意得加班,做好本职工作就好。
如果在试用期的话,就要加班表忠心,那么你如果被正式录取了的话,就很有可能会一直加班,因为你在试用期的时候就认为加班是认可你的一种方式,那在你被录取以后这种方式就会被一直延用。
以前这么认为过,但经历了就会知道,一切只是自己想太多,公司不会因你加班而让你通过试用期,想不要你,照样辞退,而不让你过试用期的理由也一定不会是你在那期间没加过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