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头虚构活动项目,吸引粉丝参与,然后卷款而逃或者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或者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等等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或侵占罪。
不属于,非法集资需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粉丝集资是不会给出资质关于金钱的回报的,所以不算非法集资。粉丝参与集资需要注意发起者是否可靠。
多个普通民事主体自主处理自己消费的行为,法律不会有过多干涉,只要相关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等等。数额再大,也不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问题。
不违法,不犯罪,合法,从目前所定义的粉丝集资的行为来看,如果仅仅限定在目前较流行的,粉丝共同出资一起购买应援物品,或者统一购票、打榜等等,都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粉丝出资的目的是为了共同的消费,不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集资人也不会承诺给粉丝以投资收益,另外,集资人本人一般也不具有营利目的,而是代为消费或捐赠。
从法律上的严格定义出发,非法集资是指集资类犯罪,表面上,粉丝集资和非法集资都表现为大量资金归集到某一处,但是,粉丝的集资的目的是为了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