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成为乔布斯》是在4月的一个晚上,凌晨 4点本来是睡前1小时的阅读安排,足足往后拖了4个小时最后几乎是边读边哭,作者是记者,善于将绵密的情感糅合到生活的叙事细节中前两年读过《乔布斯传》,再读这本《成为乔布斯》很多教主一生的故事早已熟悉但不同视角的解读却让人有不同的体验,这一本里的乔布斯,更加有血有肉,对于一个刚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听听教主的故事,看看这样一个传奇一生的跌宕,在这样一个凌晨与他的人生隔着时空耦合,拉开窗帘,天蒙蒙开亮,露出浅蓝色,那种感觉,真的很棒。
杰克·伦敦的名篇《热爱生命》。它让我理解到饥。高中的时候,我偏科,不喜欢理科,尤其是生物。在某一节课上,我听着老师在讲生物,像是听天书,不一会儿,就觉得无聊乏味。再加上当时是下午,阳光照射过来,很容易让人发困。现在我仍清晰地记得,当我读完最后一行字后,心情激荡,浑身战栗,如同大风鼓进身体。我几乎颤抖着双手,翻完小说的最后一页,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多年之后,我对《热爱生命》里的大部分情节,已经印象模糊。但有两个细节,随着生活阅历的增长,却越发清晰。
有一天我在书店里,看到这本秦文君写的《云裳》。在书的结尾,云裳最终找回了自己失踪长达半年的父亲。千千万万人的痛苦、欢喜、分离和相聚,浓缩成了我读到的故事。这才是生死无常。相比之下,一个人的去世和一个家庭的分解也显得不算什么了。随着时间流逝,我渐渐从自身的伤痛中走了出来。即便人性和灾祸对我露出狰狞的面目,我始终相信感恩、爱和希望巨大力量。谢谢这本书,让我成为了一个积极乐观的人。
高中一次物理课上,我偷偷在桌子底下看《明朝那些事儿》,读到于谦那一段时心里难受,于是忍不住趴桌子上哭了起来。物理老师看到了,下课把我叫到办公室说:别伤心了,孩子。高中这才过了一半,你物理还有的救。从那以后,他开始隔三差五的给我补课,我的物理成绩突飞猛进,最终得以考上理想的学校。现在想起来,真庆幸当时读了《明朝那些事儿》。
《飘》也是我至今唯一一本翻了至少一百遍的书,电影也看了有数十遍。初一,用了一天时间不吃不喝看完了整本书。之所以说它是我最庆幸读过的书,不是因为读过那么多遍,而是因为在现如今的我的身上或多或少可以看得到这本书的影子,准确的说是书中的女主斯嘉丽的影子。
《少有人走的路》。不敢说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人生,但我确实敢说,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人生态度。看了这本书后,我的责任感大大提高了,对生活的抱怨也少了很多。从2008年到现在,快十年过去了,我的书也变旧了很多。用醍醐灌顶来形容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