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核心价值是服务,没有了这个宗旨其它的就谈不上,一个小区的物业很多开发商留下了遗留问题,前期物业又是开发商派遣的,物业和开发商对问题互相推诿,造成了物业和业主的矛盾。物业本身应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现在的物业都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想着办法多收钱少办事,这又和业主对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完美追求相违背。收费不透明,不能对小区的整体完善进行投入改善,业主不知道交的钱到哪里去了。总的来说,如果物业不改变现在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最终会和业主造成大的矛盾,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伤害,毕竟物业牵扯到千家万户,业主委员会从目前看起的作用和力度是有限的。
第一,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是按房产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制定不合理。
第二,所收物业费支出情况业主不清楚。
第三,目前广大业主所能看到的就只有清运垃圾(有电梯的还有电梯电费及保养)。
鉴于以上情况,广大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名不符实。业主的权益不能得到维护。
既然广大业主有如此呼声,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做一些调查,合理评估一下物业收费标准,这毕竟关乎百姓千家万户。
安居乐业是我们百姓乐见的。时下对物业管理的争议,不是简单的交不交物业费或是将物业公司扫地出门。广大业主的心声是合理收费,优质服务。
物业费与业主交费不成正比。合同就是文字游戏,但实际操作背离合同,瑕疵多,服务短斤少两。你不交物业费起诉是业主倒霉。因为物业在短时间里可以补瑕疵的地方。就算你有证据,法院还是逼着你交物业费。这很不公平。不合情不合理。法官只看合同,而不管实际情况。取消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就是抢钱,打着服务的宗旨,干活不认真,反正你说你的,他干他的,钱你一分不少!法院支持我!
不能不说有人不愿意交物业费,但是绝大多数还是物业收钱后做得非常差劲!因为物业都是提前收费,一年过来做得非常差劲,业主就不愿意交钱了。交给居委会管理物业会好很多,业主有意见居委会会认真处理,物业公司就不行了,业主有意见对他们有利的行,没利的就不理睬。业主哪有那么多功夫跟物业打官司啊!
物业公司基本上是属于交钱承包项目,谁能给钱,谁就承包小区全部物业收入,且账目不公开,收费不给税票,偷税漏税严重。为了多收钱,小区没有人行道,全部改为车位。停车位反复收费等等。物业公司属于服务类型的企业,现在基本上成为提款机,扰乱居民生活的地头蛇🐍
粗诶家都不差那点物业费,但是物业费交了,物业的服务不到位,业主反馈无效也就罢了,一些物业公司反而跟大爷似的对业主建立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业主花钱是让物业服务的,不是花钱养个祖宗。业主完全可以集资请专门的服务,服务到位还价格公道。物业拿钱不办事逼事还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