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刑事案件,那么是由公安机关先立案侦查,然后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才是法院的立案审理,这里不需要当事人亲自履行很多的程序,主要是一些配合取证,自诉的刑事案件,如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非法侵入住宅,侮辱诽谤等罪是属于自诉案件就需要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其具体程序会在下面的民事案件程序中详细说明。
从个人角度来说:得不偿失,一个诉讼案件会耗费大量的时间、经历、金钱,影响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所以除非是涉及到很大的案件,或者是涉及到你个人的尊严的时候,我并不建议打官司。一场官司下来,整个人真的都是累得虚脱了。
让你知道如何更好的维权!中国的法律制度已经逐步走向人权化,民主化,公正化。不要害怕打官司,无论原告被告,只要真理在你手中,不要害怕官司缠身,要沉得住气!律师不是万能的,只冇靠自己才是万能的。
法律就是一只空文,在官官相互的司法系统。普通公民根本无人权。
前两年我外公出车祸但是肇事者却动用了关系摆脱了责任。所以我们跟他们打了一场官司。后来官司打赢了,我觉得很痛快,因为我们让肇事者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
唉!平头百姓打官司是很累很窝囊的,古话说的好,衙门口朝南开、没有钱莫进来丶本人现在就有一执行案件,深有体会,处处卡油,就是不干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