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鸡汤的可笑之处就是总喜欢站在道德的至高点看待事情,忽略当事人的真实感受,以圣母心态大力宣传“放下”、“宽恕”、“感恩”等所谓的观点。然而事实是,别人欺负了我,原不原谅他是我的事情,轮不到他人异议。但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他做恶的本质。他就是混蛋,这种欺负行为就是不对,我报复他就是理所当然。我变强是因为我的坚强,我成功是因为我的努力,我“感谢曾经伤感过我的人”是因为我豁达,这一切与“曾经伤害我的人”没什么关系。
为什么要感谢那些人?他没教过我什么,没帮过我什么。他带给我的伤害是我自己治愈的,他加诸我的苦难是我自己克服的。所有的领悟和成长,现在这个明晃晃坦荡荡的你。是我用自己在无数黑夜里的眼泪和辗转换来的。而那些人,他们永远在暗处卑劣着,不值得任何感念。
这句话本意是一种自嘲,同时也在嘲讽别人。比如,时隔多年,我看到了当年把我甩掉的前女友,我可以开心的说一句,谢谢你当你甩了我,让我有了今天好生活,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明褒暗贬。
简直谬论。确实,所有的伤害都是我人生的必经之路,所以我不恨、也不怨。但我不恨也不怨就代表我要感谢伤害我的人么?我又不是自虐狂,为什么要感谢你伤害我。
如果我已经变得很强大,才有资格原谅曾经伤害自己的人,才有资格感谢曾经伤害自己的人。如果自己仍旧很弱小,原谅,感谢,只不过是自慰罢了。
自我安慰而已。吃亏了,又扳不回来,心里难过,就想从中找出点意义,说声谢谢,好像释然了,原谅了,长大了,其实还是心里放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