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街头秩序、整洁的市容市貌,当然值得追求和维护。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东西。每一个街边小摊都关联着一个家庭的生计,都关系到一群市民的消费需求,城管将这些小摊掀翻或者没收,当然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但未必是处理方式。如果因为觉得小摊小贩影响了市容市貌,就粗暴地将他们打伤打残打死,更是价值次序错乱的表现。
转变城市管理理念,才能实现规范城市秩序与小贩权益的“兼容”。在香港,被称为“走鬼”的无牌小贩,也曾让香港政府十分头疼,但香港并没有一禁了事,而是通过颁发牌照的方式将小贩纳入了法制轨道。香港每年都要按街区交通情况及市民需要进行测算,确定固定摊位和流动摊位数目,小贩必须持牌经营,并接受食物环境卫生署下的小贩事务队的卫生监管。
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法的指引作用在人们的普遍认识上产生了一个偏差,这种偏差不仅仅出现在违法者身上,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偏差更多的是出现在普通大众之中,这就是为什么城管执法时极少得到群众认可的根本原因。因此,可以说法的第一大规范作用——指引作用,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已经失效或者说已经扭曲。
城市化最重要的尺度是人,在追求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同时,时刻都应将人的权利置于首位。要破解城管执法的尴尬,出路在于将小摊贩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让他们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能有更多生存空间。做到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满足城市人差异化的消费需求,还能为城市生活增添几分“人情味”。
城管是维护城市秩序的重要力量,但其群体形象却很糟糕,绝大多数城管新闻都绕不开“暴力执法”这个关键词。究其因,城管们似乎从未把自己当作城市管理的“服务员”,而是一直甘愿做追求秩序美学的“管家”——为了市容市貌的整洁,他们孜孜不倦地与街边流动摊贩上演“猫鼠大战”。
欢迎你们来海口市观摩一下,海口城管在执法中文明执法最文明,对待外地人和本地人的摆卖摆摊都是一样的文明,有一次,在海口市海甸岛万兴路上,一辆挂河南牌照汽车在卖水果,城管上前执法非常文明,看到卖水果者连连点头致谢。应该因为海口市是全国文明城市,海口城管最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