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是高中,初恋,17岁的样子吧,庆祝我生日,吃完晚饭结帐,然后把钱包给我,大方地说“从我钱包拿钱”,然后他就去了厕所,然后我打开他的钱包,20rmb。
基本不花钱就是他的原则,直到我们订婚后,才舍得待带我去万达买买买,买了一身衣服五千多,他也没心疼。抠门的人可能就是这样,生怕投资给了别人媳妇。
前任特别的抠门,交往了两年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一束玫瑰花,记得有一次说好的请我吃饭,结果买单的时候,他要去卫生间,我真的是醉了,最后是我买的单。
他年薪将近二十万,自己全款买了房子,却从来从来没穿过一双正版耐克阿迪的鞋子,全是二百多的高仿,而给我全是买正版。
在一起一年多觉得实在受不了了发短信说分手吧,然后就没了音信,月底过去了。突然回短信了,我上个月短信套餐用完了就没给你回,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情人节送我两朵玫瑰,对,你没有看错,真的是两朵。路上反复说玫瑰好贵之类的话,我开玩笑说,要不你加价卖了吧?他真的站在路边开始卖起玫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