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很普遍的小案件,对方在法庭上明显有很多漏洞,法官就是不让我开口说话,一辩解就以各种借口阻止我发言,我在辩解书上所提出对方的漏洞在法院判决书上根本没有表现,没办法,只好拖了关系一问才知道,此案在没审理之前早已定案,开庭只不过做做样子!上诉至中院,又拖了无数的关系,花了不少的好处费,结果差强人意,但总算是打赢了官司。赢了就是执行,快两年了也没执行,只好在没过期前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是一个女法官,刚开始态度还好,后来几次打电话态度就恶劣起来,硬要我做出让步。我没办法,也不想再纠缠在官司里,就同意了。没想到她又拖着不执行,只好又表示会给她些好处费,才又积极起来。
准备材料,请律师写诉状,到法院交诉状钱,交诉状,等待法院传票开庭,如果找不到被告,自己掏钱请法院发电子公告,然后就是等待开庭,开庭后判决后,拿着判决书,不服十五日内可上诉,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没有上诉)可以要求被告履行判决书,被告不履行法院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要交费,找不到被告可以请法院发传票张贴法院公告,电子公告。
一个法官告诉我:现在的案子90%以上执行不了,法律是一回事,判案又是一回事。既然这样,我干嘛打官司,打赢了又执行不了,劳民伤财,法律就是摆设,公检法都是一个系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一个小老百姓要想打赢官司,就得做好准备,准备把金钱、时间、健康(生气气的)搭进去看能不能打赢!
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现在去法院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在法院有没有关系,有没有认识的人。法律是给某些人设的,这句话太对了——有关系有钱,黑的也能说成白的,没钱又没权的小老百姓,你就等着输官司吧!
一般都是问题比较严重,不得不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其实是很心烦的,而且真的很累,在整个过程中也很紧张,生怕输了。
我一个案件打了六七年了,各种各样的判决结果都有,有黑的有白的,有三级法院各种完全相反的判决,同一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