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投票”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居民的自由迁徙。中国的户口迁移管制较严,而在西方国家,居民的居住地是可以自由流动的,通过居民的居住地的自由选择,客观上在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治理能力的一种竞争,一个地方如果管理得不好,可能很多居民就会“用脚投票”——跑了,到管理得更好的地方去居住。
在股份公司中,产权是明晰的,投资者以其投入资本的比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享有所有者权益;以其股权比重,通过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其中包括选择经理层,这就是所谓的“用手投票”。同时,投资者还拥有另一种选择权,即跑了,理都不理你的“用脚投票”。
想起深圳特区成立十周年时,习仲勋同志谈起“逃港事件”的处理一事时说过:“千言万语说得太多,把人民生活搞上去,才是唯一办法。不然,人民会用脚投票。”此话意味深长。
通俗的说就是,消费者可以通过选择别的物品或服务,来选择拒绝该项消费或物品,比如说,劳工用脚投票,就是他们会选择薪水更高的雇主,转移到他们的雇佣下,而离开现有的低薪水的雇主。
2014年7月20日福喜事件发生后,媒体评论时多用了“用脚投票”这个词,指的是大众对于欺骗自己使自己的健康或利益蒙受损失的产品和企业选择抛弃,拒绝以后消费这样的产品的行为也是用脚投票。
股市中,股东(散户也是股东)用脚投票是指,股东到股票市场将自己拥有的公司股票转让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