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物业是业主雇来的服务人员。现在反过来。物业成了业主的主人。物业所管理小区内变成物业的私有财产。想怎么就怎样。对外出租公共场地,对外出租车位,小区内汽车拥挤,成了共公停车场,业主开汽车回家停放家口也得收费。每次5元,巧立名目。重复收费。随便涨物业费,小区脏乱差。政府应该监督管理。
物业有物业的服务范围,有很多物业确实不靠谱,但也有好的物业公司,有的业主也觉得交了物业费物业就得什么都管,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物业只是个服务行业,物业只收钱不干活也是不对的,最起码应该做的得做到,业主也需要知道一些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也需要替业主考虑一些反应的问题,知道只是一个服务部门,有些事情说了不算,但该尽到心的就得尽到心,省的出来些不必要的误会。
物业是政府允许存在的合法企业机构,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投诉建议渠道和相应的惩处措施~~例如网上投诉举报平台,消费者有问题得不到简洁有效的解决方案,被动的被拖延解决时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缴纳物业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消费所得,这种案例不是个体存在,在如今顾客就是至尚的服务行业中,这种公司就应该被淘汰取缔,请莫要寒了老百姓的心,谢谢
关键是有些业主不清楚物业的职责是什么,有些物业工作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可有些业主是觉得只要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什么都干,业主的这些想法是不对的,物业有物业的管理范围,也需要业主学习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费应实行取费制.,即物業公司按直接费用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而目前物业费大多釆用包干制,这势必鼓励物业少用工、少维修。越少干活,越多盈利。是奖懒罸勤。
物业服务公司就是住宅小区(新村)业主养的一群寄生虫“吸血虫”,是一个无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一个是国家认可的违法团伙组织,把全国各地业主的合权益被剥夺终生,把业主的共有产权当作物业公司老板私有产权,变成发财的后花园,所以说,坚决要求政府取消物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