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来说,成名之后的朱之文在城里买房买车,锦衣玉食是再正常不过了,但是朱之文却不是这样,回到朱楼村以后,他自己帮村里修路,换变压器,修水塔,装健身器材……他喜欢手拿大包小袋,左邻右舍的串门,拉家常,树高千尺不能忘根,他知道感恩,他是农民。
朱之文从小就生活在那个村子,对周围的一切都已经很习惯了,现在已经成家了,老婆孩子都在那里生活,还有一大堆亲人朋友,他的圈子在那里,如果去大城市了,都没有人和他说话,除了工作以外,挺孤单寂寞的,还是留在农村比较好一点,家乡更有人情味。
他喜欢村里的自由自在,没有签约公司,没有经纪人,没有梳妆打扮,穿着黄大衣,往乡亲们面前一站,高歌一曲,没有灯光,没有伴奏,有的是乡亲们期待的眼神和喜悦……有这些就够了。除了外出演出和工作需要在外租房外,朱楼村才是家!
对于大鸟哺育了小鸟,小鸟长大了还知道反哺大鸟呢,何况我们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呢!而且这块土地,这个小家园,我们祖祖辈辈用一砖一瓦、用血汗、用智慧、用劳动换回来的!因此说,我为什么要离开我的家乡呢?
朱之文是农村人,朱楼村就是生他养他的地方,那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滋润着他从小到大,朱楼村就是他的家。朱之文喜欢唱歌,只是爱好,一次偶然从《星光大道》功成名就!一瞬间,人成了名人,脸也从陌生变得熟悉。
朱之文,不可能因为出名有钱了。放弃生他养他的地方,况且,在农村他还有士地。还有他留恋的一山_水,一草一木。到城里。习惯了农村生活的人,他住得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