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也设立了禁示标志,开叉车的司机倒车掉进你家的水塘里,你家是没有责任的。
没有责任,就不用赔偿。但是,必定对方死了人,心情可以理解,因此,你们在能力范围内自愿补偿死者二万元钱,也算尽到了责任。对方家属要求你方支付二十万元不合法,于法无据。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受害者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过分索求赔偿就不同了,这会被人认为是一种诈骗行为。
我觉得受害者家属无理的索赔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也是想为受害者讨回更多的原先失去了的东西,因此,我个人是觉得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理解。
就我自己的个人看法来说这件事情的话,我是觉得说一个受害者家属无理的索赔的话,那是特别没有道理的,我觉得不怎么好。
我觉得受害者的无理索赔首先是他们对法律认识的不够多,再一个就是他们对金钱利益的欲望很强,这体现了人性的贪婪。
我觉得受害家属无理的索赔,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因为现今的社会骗子太多,街上扶起一个老人,说不定还会敲你一笔。及时申请司法维护,维护个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