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相关规定: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五保户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自己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并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家对五保户在吃、穿、住、医、葬方面进行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比如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燃料,供给服装被褥和零用钱,供给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而且会妥善安排丧葬事宜。农村五保对象,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依法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所需费用。农村五保对象的疾病治疗,会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农村五保户主要是指农村中那些没有无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没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然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的村民)。
国家设立农村五保户,主要是保障生活困难的人民群众的生活,但是在现实执行中,却变相成为了某些人的福利(如大队干部的家属亲戚等,他们根本不符合条件),让真正需要的人民寒了心。希望加大工作力度,让真正需要的人得到保障。
供给粮食、食用油、服装、被褥和燃料(如煤炭)等生活日用品;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对生病者提供医疗服务,照顾生活不能自理者;妥善办理丧葬等事宜;保障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我国农村五保户的相关政策都是基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来制定实施的,因此具体五保户的福利和申请条件上,各地区是有差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