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母亲中风偏瘫,住院一个多月后回家经过针灸治疗恢复了部分功能生活能半自理,一直维持到2003年。虽然能半自理,但家里不能离人,怎么解决?我妻子在我母亲住院期间申请了内退获单位单位批准,头两年单位给生活费,第三年不给生活费了,1998年单位召回她去上班,2000年单位改制,对快退休的人实行“两不找”(即单位不找你回来上班也不要求尔交钱保编,职工不要找单位发工资但单位会给职工交养老保险直至退休),2002年,我妻子正式退休,终于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2003年我母亲全瘫,完全不能自理,2005年1月病危,5月去世。我和母亲一直住在一起,我母亲患病的十年,我不能推,也推不掉,有困难只有去克服,母亲一生为儿子,儿子有义务报答母亲。我的义务绝大部分被妻子承担了,我衷心感谢她。我只有兄妹俩,妹妹在上海工作成家在上海,鞭长莫及只能以资助尽孝。总的来说,照顾病重母亲的亊情解决得还好,我们做子女的做了自己的本份,母亲也基本滿意,未带遗憾西去。
我们家我觉的做法很民主了。老公兄弟姊妹四个,公公突然去生病,不久去世。公公的后事基本上来来回回的操持,大伯哥身体不好。婆婆有老年痴呆症,后面的赡养工作成了大事,有人提议,财产不分,让我家养成,老公同意,我不同意,原因是在刚结婚那会儿,穷的巴不得一分钱掰两半用,婆婆有钱都不帮助我们,现在我们刚过好一点,也不想要那钱,关键是婆婆的病不是一般的病,后期就是瘫痪,拉尿不知道,唠叨死人。我提议兄弟姐妹平均分分家产,平均赡养老人,可是其中一人不同意,说自己不要财产,也不赡养老人。理由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自己没沾上老人的光,养老是儿子的事。我老公是儿子,可是我们也没沾光呀,两个老大沾光,两个老二都沾光。这几天正在为这事烦恼,现在我的原则是什么都均分。
首先作为父母必须要公正!不论儿女都要同等对待,不能说把家产全给了儿子女儿女婿来分担养老,这是行不通的,赡养父母儿女都有同等责任但财产继承儿女也是相等的继承权!包括给儿子结婚买的婚房女儿也应有一半的继承权!但父母你能做到吗?很多老人把房产财产都给了儿子,养老却找啥都没得到的女儿女婿这公平吗?作为父母应该早跟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商量养老的方式!房产财产怎样分配养老怎样分配共同达成一致!更应有德望的见证人!只有这样才不会扯皮,同时才能保证情亲!
我是女儿我就不会这样轮流养老,给钱可以的。你看房子钱看孩子都不会帮闺女。所以养老上应该儿子主要,女儿次要。如果为了弟弟弟媳我可以帮他们一把,但是为了父母我不会那么做了。我没有婆婆没人帮忙坐月子带孩子,等他们老的时候我正在装,不可能不生活了照顾他们去。只能给些钱。我坐月子弟媳劝我妈照顾下我,我妈都说一个月子有什么了不起的,都没来。她每次生病受伤都是我辞职照顾的。我现在寒心了,还是让她自己在家吧。我有空就去看看
我父亲从查出来癌症到去世整整97天,我们姊妹三个齐心协力照顾,谁有时间就多陪伴些,让父亲在最后的时间里每天都开心,大家有事都是商量着来,不指责,不抱怨,多亏姐姐耐心细致周到替我照顾的多,而我店里太忙,只能每次带父亲来检查时所有的费用我来承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父亲带着儿女们无微不至的,深情的爱离开了这个无比眷恋的世界,我们没有遗憾,慈父没有遗憾。愿父亲在天堂没有病痛折磨,想念你,我亲爱的父亲大人。
中国有传统,有儿子让女婿养老极少,除非父母财产是均分给女婿了。养老的第一原则就是不能攀比,不能说大儿子不养老,二儿子也攀比不养。养老是个人与父母的恩情,大儿子不是东西,二儿子难不成也学成不是东西?养老要根据实际情况,大儿子在老人身边工作生活,二儿子远隔千里,让二儿子轮流就是不近人情,二儿子应主动多出钱给大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