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机构设置上来看,没有什么政府部门批办的讨债公司,关于现在社会上流行讲的讨债公司,其认为都不是有关部门批办设立的,只是民间的催收债务个人行为,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能够要回债务也是一个可行的措施,其码来讲他是扬善惩恶,净化社会,净化金融环境,维护了人间正义。
实际上,没有所谓讨债公司,所以不存在合不合法。一般人民遇到讨债公司,均叫什么什么咨询公司。一般银行,担保公司均有委托这些公司负责帮他们催收借出去款。在我国一般此类催收,只要不限制人生自由和出现财物损坏。警察也没办法,所以,最好不要借款。
目前中国还没有一家合法的“催债公司”,所谓的“讨债公司”,靠的无非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当手段,胡搅蛮缠算是好的,比如不断电话讨债、登门讨债,让债务人的生活遭受严重干扰,不得不就范罢了。
他们的执照一般都是中介公司执照,讨债业务,工商局不会批准的。是不合法的,他们一旦惹出麻烦,比如伤人等,委托人同样构成犯罪。国家有公、检、法机关、律师制度,这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合法手段及社会制度。
对于“讨债公司”其存在是不合法的,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讨债公司”的合法性。虽说如此,但是不管是作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借债与讨债,切因一时的方便而违法。
我国也没有法律规定出借人不能请亲朋好友向借钱老赖追讨债务呀!只要能向老赖追回我的血汗钱,谁有本事不违法我就请谁,给老赖一点厉害是必不可少的,全靠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