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比较准确的答案是,用来协调身体的。毕竟霸王龙的身型那么高大,奔跑的话很容易失去平衡感。
霸王龙,学名雷克斯暴龙,生存于距今6850万年前到6500万年前的晚白垩世,习惯依靠粗壯的后肢徒步活動輔食猎食草食恐龙,一般独自猎食,經過生物学家分析,由于它们的头部比前肢大出几十倍,牙齿成军刀狀長达36厘米,咬合力經科學家研究是已知地球陆地食肉动物中最大的,可以重达12吨,它们经常只靠庞大如絞肉機一般的巨嘴猎杀,所以它们的前肢(手臂)漸漸不常使用功能就退化掉了。
卖萌,猜拳,偷吃零食,挠痒
我觉得这个问题小孩子肯定特别感兴趣,但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过多的时间去关注这些东西。我觉得百科全书上肯定会有答案的。
用来“卖萌”的
我认为是平衡作用毕竟脑袋太大再加上两只大爪子容易失去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