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加大宣传的力度。无论是怎样的政策、以及条例在开始实行的初期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宣传,更何况是关于遗体的捐献。在中国,一直都是秉承着“人死后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等等传统思想,以及人还会经常觉得人死后会成为仙灵保护自己的后代,所以风水什么的都不能乱。
提高遗体捐献者直系亲属的获益程度。其实遗体捐献就好比是我们的献血一样,你要增加益处,才会吸引一部分人的注意力。例如在遗体捐献以后,其直系亲属享有器官更换的优先权,以及费用的减免等等方式。有些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后代而前去捐献,只是想给自己的后代增加一些保障。
当然是大力打击不合法的买卖。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也许不恰当,但是理确实是这个理。当你把不合法的取缔了,人们就会从合法的方式想方法,这样一些人就会理解现在的遗体捐献是那么的匮乏,就会懂得感恩,就会考虑在自己死后捐献。
可以在遗体捐献以后,把不能用或者用不到的遗体,由专门的组织机构或者医院进行火化,将骨灰还给家属,这样也就有了精神寄托。当然这是要提前询问家属是否同意这样做,签订协议的。
给予捐献着家庭很可观的补偿。
虽然这算是一个思想道德方面自愿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人的道德都很高,金钱的欲望可以让人做出一些克服心理障碍的事情。
这个需要做工作,也需要社会氛围的改变。如果人们对遗体捐献表现出敬佩,工作还是容易做通的。问题是,目前并没有形成这样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