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要房贷必须由男方承担,其实从心底就没有想把男方当成一家人,而是一个在现有条件下找到一个相对较好的结婚对象而已。万一婚后有更好的选择出现,结果不言而喻。
经济基础决定花费分配的合理性。当花费对于你来说完全不成问题的时候,两个人都要结婚了,当然不用计较那么多。
其实吧,彩礼即使要了也全部倒贴回女儿哪里了。我结婚哪儿会老公拿了10万出来,用在房子首付款上了,余下的还不是我爸妈给补上的。
我和我对象是认识三年多要结婚了。房子首付他家付。贷款我俩还。因是婚前财产只有他的名字。这个我也不是很在意。装修是他家出。彩礼照样给的。不过我带回去购买家电家具了剩余的就自己留着了。陪嫁的话就是按照我们这边的习俗正常陪嫁。
我妈妈曾经和我老公说过,那个时候还算男朋友,她说:我们老人什么都不求你的,只求你好好对待我闺女。我是独生子女,按理说我爸妈也应该对亲家多要彩礼,可是他们觉的这样是在卖女儿,而且本来结婚就是个花钱的事情,不要因为结婚而把男方家庭以后的日子搞得太艰难。
当花费明显超出了你的承受能力,或者承受下来压力非常之大,那就要考虑是否值当。毕竟婚后两个人是组成家庭,理论上经济收入和支出都是共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