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一直到现在,十几年一直在练习颜体书法。只觉得楷书还是最讲功力的,其他的字写得再好不会写楷书我还是会嘲笑他的。不过现在浅浮的人太多了,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理解。
最开始喜欢倾慕他的字来源于亦舒的小说——《玫瑰的故事》,里面的男主角家明每个星期天早上都会练习瘦金体。然后去搜宋徽宗的字,看他的画,一发不可收拾。
会让自己静下心来。写过的里面最喜欢褚遂良,然后就一直写了快十年,现在只要一写字字里行间都是褚遂良的感觉。其实自己的性格也变得和字很像,好奇妙啊。
老爸收藏的笔舍不得用,我看到抢了过来说我用,结果一个月就被我给糟开叉了,也确确实实的喜欢上毛笔,从此踏上寻笔寻纸寻四宝的路。
因为我身边的小伙伴开始练书法,看到他们的字体变好看了,我也开始学习写毛笔字了,就这么一发不可收拾的越学越爱了,爱到现在。
康熙,以字观人,人如其字。可去看看他的《金刚经》手书,甚好甚好。喜欢他的字,就慢慢开始自己练习毛笔字,但是我写的很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