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彩礼多少没有统一标准,看双方家庭条件而定,这是婚姻关系,不是买卖关系。条件好可以多给一些,条件差少给点,双方商量而定就行。但是近年来受物价上涨,以经济为中心,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人生观等影响,彩礼越来越高,许多家庭本来也不富裕,许多人因结婚返贫屡见不鲜。
说句实在话,50万的彩礼,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过火了,在广东就很难见到如此高的彩礼钱!如果你的女友真的爱你,真心希望和你过日子,如果你的未来丈母娘他们真的希望你们两人幸福快乐,就不该提出这样的要求,这完全超出了你家庭的承受范围。斩钉折铁的把现实情况和你女友说清楚,和未来丈母娘他们说清楚,劝大家都退一步。毕竟结婚是大喜事,没必要闹得不开心,为婚姻留下伤疤。你和你的女友都各自对自己的父母做好思想工作,大家退一步,和和睦睦的迎接这件大喜事这是最好的。
自古以来就有三媒六聘之说,也有嫁妆一说。所以结婚时不该由女方要礼金,而该是男方主动出聘礼。不管是聘礼还是嫁妆,双方应该量力而行。只是这社会有些东西变味了,男方有的不想花一分钱(即聘礼)就娶个媳妇,只要女方说到礼金就被扣上“卖女儿”的帽子。而女方有的为要面子或为了儿子,狮子大开口,从而又被男方骂“卖女儿”。古时,再穷的人家娶媳也要花钱请谋人,给聘礼。
这要看自己儿女的选择,毕竟他选择的这辈子陪他的人,父母只能建议而不能替他选择,重物轻人的家庭难免会势利、刻薄、斤斤计较。要是看上这样家庭教育出来的女儿,而且非她不娶,只能怨他自己眼瞎,有啥罪自己受去,给他建议缓几年再要孩子,公正好婚前财产,过不成好脱身
中国自古以来都有男方给女方礼金的传统,不过现在社会上形成了攀比的风气,认为别家的女儿礼金多,自家女儿的礼金也不能少,所以说要的礼金越来越多,个人认为礼金还是要根据各地的风俗和经济情况,男女双方协商一致最好,不能因为礼金而错过自己的好姻缘。
三十万彩礼没有合理不合理的,关键是有钱人在作怪,人家开口二十万,我有钱给50万,所以彩礼慢慢的就涨起来了,如果长期下去,男的真的找不到老婆,一个普通老百姓,不但要建房子,还要娶媳妇,就靠打工挣的那点工资,想娶媳妇,难,看来,只有打光棍的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