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企业提出的“意识”应该由企业培养消费者,而不是道德绑架。我们没有义务强迫别人有所谓的“共享意识”,但我们可以做到不要蓄意破坏。
感觉就像是说外国的月亮就是比中国圆一样,这本就不是消费者的责任,是企业的利益获得不到实际化的进展而放出的烟雾弹。
这是从小的教育导致,中国人跟外国人的思想观念本就不同,而且说实话这个共享意识是和我们传统思想是相悖的。
这个没有什么好争议的,共享与否在于每个人自身,每个人都有选择共享或者不共享的权利,不应该过多地去指着。
这个因人而异吧。但不应该上升到“国民素质”的层次,只需要不要把恶意施加给单车就好了。
确实有些人素质是真的低,看到很多单车安全锁被破坏自己霸占的,国民素质还有待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