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主要是作为证据,减少离婚时的纠纷问题。
不应该,婚前财产公证伤害感情,既然结婚就不要有离婚的打算。
其实可以强制大家做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种结婚必要的手续,省的大家那么多不好意思,伤感情什么的,只要不心怀鬼胎,怕什么?
我自己不会主动提出来,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以为是灵魂的契合,是感情的交融,根本不计较什么得失了,就算离婚也是感情的破裂,我会自动放弃不属于我的婚前财产,生活是要靠自己努力得来的而不是靠任何他人的。
我个人觉得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接受,因为每个人都有要求权利和行使权利的方式,作为独立的自然人,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保证双方的财产不受任何时候任何形式的损失影响。
公证的目的在于出现纠纷时的处理。其实,这也是很常见的一件事。夫妻双方对财产作出公证,只是想避免陷入无止境的纠缠当中,并不影响夫妻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