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抢救失败就不付钱,那以后医院就会先评估病人,如果觉得不能百分百治好的就不收进来,就算死在门口也跟医院没关系,因为没办进来,就不是医院的病人,别说合不合理的,论理,抢救不过来就不交钱,那你去饭店点一道菜,如果吃了一口不符合你的口味,你就不付钱???
论法,如果家属觉得抢救不过来就交钱,那我觉得国家应该完善一下法律,就是只要不把病人收进来就不关医院的事…
我这样给你们分析人性。为什么是医院呢,医院本来就是花钱救命的地方。如果每个医生都这么想钱给了救死救活无所为了,口上说着我尽力了。但如果有的医生对这个病人有斜念呢。治死了反正有钱无所喂了!抢救失败可以不给钱,抢救成功一定要给钱。抢救失败没钱是一种压力,医生下次会很可能的去突破这个压力这个病矿!人总要进步的
这取决于医院是否为私人运营,还是市政非盈利设施。如果是私立医院,那么无论是否救活,都应该付费,因为病人享有了医院提供的服务,是对等的商业行为。但若医院是市政非盈利性机构,则医院不得拒绝病人的救治请求,并且若病人未抢救成功等于公共福利设施未尽到职责,不应该付费。
你交了报考费,难道你考试没过,还得要别人给你把考试费退回来?
你去买彩票,没中奖,人家会给你退吗?
人基本上都是死在医院的,你说该不该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