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的布光没有绝对的方法,没有绝对的原则,就算是下述的基本方法也是不受什么限制的,并可自由解释。但必须牢记,每个灯光师应使用自己的方法进行布光;此外,对每次不同的演出应变换方法,不能千篇一律。但完全忘记了这些最基本的原则是要失败的。表演区的布光是舞台上最主导位置的光线,一般的采用区域布光法。首先,必须根据一个聚光灯光束的有效范围将舞台分成若干区域;但这种区域不要太大,以便能够灵活的控制。在布光中,必须保证每一聚光灯光束能充分投射并与相邻的光束相衔接,避免在区域之间产生黑的区域,从一个区域过渡到另一个区域必须让人看不出来。
若仔细调整后,仍有黑区,显然划分区域过大,必须重新调整这些区域。原则上,表演区的布光是围绕演员而设置的,每个表演区域还应该有逆光、侧光,也就是说每一表演区可能采用多达5个聚光灯。对整个舞台灯光进行精心组合,将会保证布光亮度的灵活性和形成令人兴奋的艺术效果。并不总是每个区域都采用两个聚光灯进行照明的,同时表演区外围的舞台内的环境也需要照明,这也是电视照明摄像机对照明光比的要求。这里就需要设置一些泛光灯具器材,用柔和的光线布满整个表演区,它和表演布光混合,还能起到辅助光的作用,同时又不会削弱聚光灯所具有的选择方向的特性,并且柔和漫射的光线和色彩能减低影调反差。
舞台灯具按光学结构可分为泛光灯、聚光灯和幻灯三类;按舞台上安装的部位则又有面光、耳光、脚光、柱光、顶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动光之分。泛光系统是指可以发出均匀柔和的光线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灯光的灯具。单独的泛光灯、顶排灯、脚灯和幕灯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绘画布景或演区。聚光系统指能发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区范围的灯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过透镜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纹柔光镜头则能产生边缘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学结构取得聚光效果的灯叫回光灯。幻灯系统是在聚光灯具前再加一组物镜使其投光成像。
舞台搭建之舞台布光宜精不宜多。过多的灯光使事项历程变得乱七八糟,难以措置,表现与衬着速率也会受到主要影响。舞台搭建之舞台布光要浮现场景的明暗散布,要有层次性,切不成把悉数灯光一概措置。按照必要选用差别种类的灯光,如选用聚光灯照样泛光灯;按照必要抉择灯光是否投影,以及暗影的浓度;按照必要抉择灯光的亮度与比拟度。舞台搭建之舞台布光时应该依照由主题到局部、由简到繁的历程。舞台搭建之舞台布光要注意投光角度-投光方向/光区组合钦接/灯具的隐蔽方式-暴露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