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李白是所有文艺青年望尘莫及的偶像。
陈凯歌的新作《妖猫转》讲述了白居易追星李白引发的一列故事,白居易在夸赞偶像太白的时候满眼都闪着星光,这种场景我只在大学室友跟我描述鹿晗的时候见过。杨贵妃听了那首“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之后,对李白说,你才是大唐的魂。是呀,也只有盛唐这样的社会背景才能造就出李白这样特殊气度的才子。
李白身世成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九世孙,五岁即可诵六甲,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
他的诗歌完全随心随性,雄奇飘逸,清新奔放,时而自然明快,时而摇曳生姿。写雪景的时候能写出“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的暧昧旖旎;写瀑布的时候能写出“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一泄千里的气势;写侠客时能写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惊心动魄。
高兴时斗酒诗百篇,放浪形骸,失意时仰天大笑出门去,仗剑江湖。信手拈来一句,便是潇洒与浪漫,既能让人思想遨游九天,又能让人体会百味人生。余光中曾这样描述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后世的白居易、李贺、苏轼、陆游、辛弃疾、龚自珍等等,个个都是李白的迷弟,风格身受其影响。
原来,我才知道,李白是所有文艺青年的望尘莫及的偶像,所有才子想效仿的对象,因为只有天才可以肆无忌惮,庸才都得循规蹈矩。
《李白》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 多奸诈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 亲爱的对方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才会有人热情买帐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 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 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李白》一直被诟病歌词写得没逻辑。时隔两年再听,我才get到“没逻辑”恰恰展示着地道的后现代解构精神,要的就是反权威反偶像反理性,和这首歌混不吝的劲儿简直是相得益彰。
《李白》看似是在写希望成为天才李白,但是描述了模仿偶像的出丑行为,其实是对这种崇拜权威很不屑,从而肯定人的个体价值。以及要是能重来,不能选杜甫,因为李白是天才型诗人,并且很有个性那种。杜甫是炼字酌句的那种,并且身上散发着忧郁气质。综合李荣浩是个创作歌手、制作人的身份,李白的天才气质更符合“偶像”的形象,以及这首歌整体的潇洒和李白更搭。
实李荣浩作为新人,有以下几点是值得关注的。对音乐元素的化用。编曲中随处可见的Soul、Jazz和Rock元素,把他的音乐包裹得非常有气质,比起一般华语歌一个钢琴一个鼓再加点弦乐听起来的质感要丰富得多比较难得的一点,就是个人风格。对于一个新人来讲,他用两张专辑就构建出了自己的个人音乐形象,那个旋律相当冷感、听起来也比较Smooth的文艺抒情男歌手形象,这是相当难得的。这些得益于他多年的作曲训练,和声的进行织体结构的编写都太多实践经验了,对风格的营造自然驾轻就熟。,演唱上,作为新人,喉部共鸣的醇厚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特别很有色彩。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盛唐一部外国皮影没听懂,一句话看完结局才是笑话,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登上了泰山写出来「望岳」,是为了热血一出门不小心碰的那副是朱门尸骨你一天一口一个,北征和春望多么不流行的模样都应该练练文学再出门闯荡才会有人热情点赞要是回古都,我要选杜甫,梦回长安结个草庐,大庇天下寒儒要是回古都,我要选杜甫,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弄舞,骂骂官府要是回古都,我要选杜甫,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记住要是能回溯。
从李荣浩的作品里,你几乎看不出他有生疏或稚嫩的地方。似乎他在崭露头角之前就已经掌握了写歌的套路,他懂得该怎么写出可以讨好目标听众内心的需求。
都市人的需求永远离不开孤独感的满足、倾诉欲的满足、失落的填补、对理想的追寻解剖李荣浩作为实力创作型歌手。而李荣浩都做到了,并且做的很成熟老道,表现的驾轻就熟。当然更重要的是音乐品质,这一点不是说都市就都市、说时代就时代、说跟随就跟随、说带入就带入。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