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律条文上看到的,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以及作品中的人物。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在任何情况下最好都努力拿到授权,因为法盲太多了,而且有的情况真的很难说有没有侵权。我举个例子吧,我见过几个女生为了一个梗掐架的,理由是梗是灵感创意,所以不能剽窃。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我举个例子,例如。为了点评一个大卫的雕塑作品,可以采用了 某个诗人作品中的诗句。
我不是专业人士,如果你存在了把他人的东西移植到自己名下发表,利用他人的创作获取了超出自己原创内容的影响力的行为都不行。
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都是对引用他人作品文章的限制,它们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这不是我说的,法律规定的。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我感觉应该在合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