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闹洞房的最早史书记载是始于汉代先秦时期,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主要是说嫁女儿的家庭,为了表达对女儿的思念,三日之内不熄蜡烛,希望女儿随时回来。而娶媳妇的家庭,要照顾到嫁女儿家庭的心情,三日之内不要从事任何的庆祝活动,以安慰新娘父母的思女心情。这也反映出我国先秦时期纯朴的婚礼习俗~
古代的人都比较保守,特别是女性。如果是个大小姐,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对于男女之事更是知之甚少。而结婚以后就难免要行夫妻之礼,如果新娘什么都不知道,难免就会冒犯了自己的新婚丈夫。而在古代作为女性可是要遵守三纲五常的,而闹婚主要闹得就是新娘,其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新娘的心理防线,通过一些旁敲侧击的手段达到性启蒙的作用。
闹洞房的习俗起源于战国晚期,由河北一带向其他地区传播。燕太子丹曾被作为人质押在秦国,后来伺机逃回。为了保卫燕国,广纳宾客,搜罗勇士,企图刺杀秦王。为此,宾客们调戏他的姬妾美人,他亦无所谓,甚至主动献媚以结欢心。太子丹这种看重宾客轻视女眷的行为,对民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导致一国形成愚悍轻薄的风气。
在古代闹婚的目的其实是好的,但流传至今以后,在一些地方的闹婚习俗已经完全变了味道,成了道貌岸然的耍流氓,其行为与言语更是粗鄙不堪。在很多地方闹婚成了对新郎、新娘的公开侮辱,而作为客人的伴娘更是难逃厄运。像这种的闹婚行为更应该完全制止的,不应该让寓意美好的传统文化习俗演变成如此模样。
古代处于封建社会,大多数情况下,结婚男女双方并不相识,而是盲婚哑嫁,结婚当天男女双方难免有些矫情。为通过闹婚让夫妻双方做出一些比较亲密的动作,就能够快速的使双方快速的亲密起来,进入夫妻角色,同时也能缓解下尴尬的气氛。
闹洞房的目的就是让新婚之夜更加热闹,我国古代就有闹洞房这一婚礼习俗。由于我国古代婚礼流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新人在婚前甚至都没有见过面。而在新婚之夜让一对新人生活在同一个卧室内,难免会感到非常不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