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看书是非常快的,一本500页的书我3个小时就能看完,然而大约五天后我就忘了某些情节,半个月后就忘了人物名字,半年后就忘了我到底看过这本书没。也许有人像张松那样快读一遍能记住,但我觉得大部分人还是需要精读。
我看书看得极快(专业书、重要的书除外)。有一次,我拿着电纸书在理发时看,过了一会,理发师忍不住了,他问:“你到底在看书没有呢?”我问,怎么啦?他说:你翻那么快,怎么看得过来?我还以为你没事翻页玩儿呢。
打小就发现自己看书极快,仿佛与生俱来。别人吭哧几天的厚书,我半天,甚至几个小时就能啃完。无论看什么书,一般都不会一行一行去看,都是一目几行。也许,这是打小就爱看书的人,长期泡在书堆中形成的条件反射吧。
两个小时看完《挪威的森林》,一个多小时看完《活着》,两个多小时《论中国》看了一半,剩下的至今没有看完。情节看的时候肯定是清楚的,有庆死的时候眼泪唰地就下来了。每次说出来都没人信。
两个人一起看的时候,等别人翻页等得难受。另外,我们那时候租书看,按日计费。所以基本上无论多厚的书,我都一天看完。有时候还能和别人合看,也就是半天一本,呵呵。
我看书速度算比较快,记得也比较牢。没有太多技巧,就是很喜欢看书,每次特别投入忘我,所以看起来很快。看完后可以再稍微理一下,整本回顾一下,就记得很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