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读者会根据自己阅读,对故事的主人公的经历,产生个自己的理解或感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感受,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阅读能力不同,有的人只是浅显的去看这个故事,浮在故事的表面。对故事中的人,没有多大的情感。或感叹故事中主人公的凄惨经历,过一笑而而过。而有的人可能会深入小说中的故事,以自己的理解多故事中的人物产生自己的感情。就好比,有好多人会喜欢某个故事中的某个人物。就我自己而言,我有自己特别喜欢的人物,他在我的认知中,他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某个故事中的某个角色,在阅读时,我会为他感到难过或开心。他就像真的活在某个地方,发生着那些我不曾知道的,不曾体验过得事情。我可能无法很好的描述那种感觉,但是我知道有很多人都曾有过这种感觉。
这要看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它的代入感如何。你要是感同身受代入了,那他就是你,你就是他 ,这个时候作者的本来意图就不重要了,而他笔下的人物也脱离了他的束缚,在你的眼中,变成了你再创造的角色。这个角色要是正好是你喜欢的那一挂呢,比如有你喜欢的特质,帅气多金啊,温柔善良啊啥的,或者做了什么很戳你心窝子的事,其实同样也是你的主观感受,他把你的理想型具象化了而已。如果无感呢,那就是旁观者。总之,不过是像在人海里扒拉所谓灵魂伴侣的举动,这属于在纸片人里扒拉精神共鸣。
我喜欢读小说,各种网络小说在我的生活中各种的转换。对我来说,读者就是小说人物,而小说人物的发展确实打动读者思想的中心轴。我曾无数次把自己想象成小说中的某个人物,然后站在人物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会怎么去处理。但是我想我的所有的处理方法都是番外,而真正的思维还是被人物带动着走的。所以对我来说,读者就是小说人物,在我决定要读的时候,我就已经为自己梳妆好,打扮成了其中的主角开始了自己的故事。所以在这无限想象的小说的海洋里,读者和小说人物是一体的。
写作比较常用的是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有些作家写作开的是上帝视角,也就是属于第三人称。全文以旁观者的角度,此时的读者属于旁观人群。有些作家用的是第一人称,此时的读者便是以第一人称代入小说视角。当然这并不代表读者就是小说里面的人物。你要知道,小说的人物大多是虚构的,很多都是脱离生活。正如一个三次元的人物和一个二次元的人物一样,可能有点点相同,但不处于同一空间。
以我一个作者观察到的状态来说,我大多会写一个值得被读者欣赏的人。我希望小说中的人物不会离读者太远,同时也不是完美的。我会先把人物的缺点剖析得很清楚,表现得淋漓尽致,然后一点点在点滴在细节中流露出自己的优点。如此看来,我是把读者和小说人物当做情侣然后小心经营吧,我希望读者可以包容小说里人物的缺点,同时能够理解他们,最后体会到他们身上的魅力。
第一个就想到了西班牙作家萨丰的小说《风之影》,读者和小说人物的邂逅,就像少年达涅尔眼神清澈锐利,在巴塞罗那风影交缠的街道穿行一样,就像步入街道尽头神秘的“遗忘书之墓”探险,和长眠在“遗忘书之墓”里的故人对话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