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脸人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把烟斗拿起来,伸出细长的手指弹了弹,就像一位生物教授在研究骨骼似的。“你看,烟斗的一边已经烧焦了,如果是用火柴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么他一定经常在油灯或煤气灯上点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的情况。此外,烧焦的一边是右侧,因而我推断他是一个惯用左手的人。华生,如果让你在灯上点烟,你会把左侧向着火焰的,因为你习惯用右手。也许你也不会那么点烟,但那毕竟不是经常的习惯动作。烟斗的琥珀嘴已经咬穿,因此我想那人一定有一口整齐有力的牙齿,并且身体强健。如果我的估计正确的话,他已经上楼来了,这样,我们就可以研究一些比遮掩都更有趣的问题了。”这一番的推论,绝对值得拍案叫绝!
举世闻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有一次在巴黎叫了一辆出租马车,但还没有等他开口,车夫就说:“柯南道尔先生,您上哪儿去? ”“你认识我?”作家有点诧异地问,“不,从来没有见过.”“那你怎知道我是柯南道尔呢?”“这个,”车夫说,“我在报纸上看到你在法国南部度假的消息,看到你是从马赛开来的一列火车上下来的;我注意到你的皮肤黝黑,这说明你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至少呆了一个星期; 我从你右手中指上的墨水渍来推断,你肯定是一位作家;另外 你还具有外科医生那种敏锐的目光并穿着英国式样的服装. 我认为你肯定就是柯南道尔先生.”柯南道尔连说“神了,神了”我真的是佩服啊!
玄幻小说,我看得比较多,主角光环就不必多说了,没有主角光环哪来那么多的剧情看!猪脚总是能发现大神们的遗物,每当大神的遗物出现在主角的面前,伸手就能拿到,突然出现了某某抢走了宝物!我看过太多这种桥段了,宝物就这样突然被别人拿走了,然后两人接着大战三百回合,能写多腥风血雨就多腥风血雨,最后主角战胜了,宝物拿到了手里!真的是让人想拍桌子了,我想说反派,你能不能别那么罗嗦,那么嘴硬,明明打不过还要去抢!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红楼梦》,比如贾宝玉游幻境那一节,宝玉困了,秦可卿引宝玉到她房内休息,叫丫鬟们好生在屋檐下看猫儿狗儿打架,写的相当生活话,宝玉后来做梦到迷津,大喊:可卿救我!可卿的疑惑,都很细致。宝玉因为睡在可卿的床上所以做了五可卿有关的梦,很真实。再有这刘姥姥一进荣国府那会,王熙凤出场之际,小丫头们乱跑,从侧面也反映了王熙凤严厉的一面。
让我真正拍案叫绝的只有《道德经》,虽然不能说全部都说清楚了,但是所有情况都有涉及,都说明了根源,总体思想也清清楚楚,不能让我不佩服,其他都有缺陷,都只能是一极,不免扬己贬彼,只有道德经融合为一。人能够达到老子的成就,实在不简单,我只能仰望学习。
我16岁阅读了艾思奇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当时感觉只有神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奇书,后来2011年我出版了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新论》,指出原来理论中的不足甚至错误,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自然原来的感觉是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