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拉维克,来自乌克兰,世界上最着名的流浪汉。在金大侠眼里,他就是不折不扣的丐帮帮主。年过半百,但童心依旧,还动不动要时髦一把。从他脸上,看不到半点生活的无奈与艰辛。每天,只要有时间,他一定会修修指甲、刮刮胡子、剃剃腋毛。他收集了很多衣服,而且热衷于追赶潮流。同普通男人一样,他也热爱美女。在他看来,每天能开心地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现在这个社会状态下哪里来的穷人的时尚?富人可以时尚也可以不时尚,他有选择的权利,而穷人拿什么时尚,所有的时尚元素都和金钱挂钩。所以穷人还是脚踏实地的去经营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追求自己的快乐,时尚也许可以偶尔可以,但贴上一个时尚的穷人的标签就可悲了。
天底下的穷人拼命要去当富人,而不理解穷人的富人想当一回穷人,所以有的切当了真正穷人的富人,时尚乃为包装蒙骗人类的眼晴,红楼梦里有句话说,真亦假时,假亦真,真真假假分不清。
时尚,意味着炫酷、年轻,以及大把大把的钞票。穷人,根本没资本追赶潮流。不过,快乐似乎与金钱关系不大,哪怕是流浪汉,一样可以活得潇潇洒洒!所以我愿意做个时尚的穷人。
如果只有这两种选择,我认为有八成人愿意做不时尚的富人,从利益欲望的角度我也是这八成人之一。有可能我会选择自由不缺的人!
如果是我的话,想做一个富人,毕竟有钱人能够做很多事情,可以实现很多人生价值和理想,穷人只能靠工作来赚取一点工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