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纹身是大二的时候纹的。那个时候我和我的初恋刚好分手,那个时候我很难过,于是纹了两个字“沉默”。因为我们分手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我的无理取闹,女人的疑心和抱怨会让女生变得丑陋。
当时就觉得纹身酷酷的,很有个性,特别是我纹在脚踝上,不是很明显的位置,图标也不是很大,就一个素雅的心型,夏天穿裙子的时候就能看到,还挺好看的。
高中,我暗恋一姓王的女同学,于是,拿自己的铅笔刀划了4刀在胳膊上组成一个王字,悲催的是,那女的没过几天调走了,而那个王字一直留着。
因为有阵子特别想报复一个人,后面想通了,就纹了一个“善”再手腕上,告诫自己做个善良的人。
我们班的女生很多都纹身,包括我自己,我纹的都是对自己有意义的东西,出于为了纪念。
因为我喜欢的男生喜欢很酷的女生,所以我因为他就去纹身了,纹了一只老虎在手臂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