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爱一个人是因为某个原因,那只能说这种爱是带着杂念的,是带着其他感情的。我曾经遇到一个拼命追求我的人,但是我就是不喜欢他,直到他为我解决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才对他产生一丝好感,但是多数是感激之情。而我喜欢的另一个人是因为我们偶然一次的回眸相对,就那么纯天然的对上眼了,然后就深深地喜欢上了他。之前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当时我也很蒙圈,后来才悟出来,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就是单纯的喜欢上了。
真心喜欢一个人就是发自内心的,这个是没有理由的。我初中的时候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在路上看到一个男孩的背影就爱上他了,从那以后就开始注意他,了解到他也是我们学校的,比我高两级。然后我就大胆去追求了,各种的信件满天飞,一直到现在我们结婚啦!哈哈。现在想想喜欢他根本没有原因,就是因为偶然的一眼就爱上了。
如果让我喜欢一个人的话,需要对方有能够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对我体贴,长得帅,很顾家等。一旦我喜欢他,那我对他的付出是不需要理由,所以对我来说,喜欢还是需要理由,付出不需要理由。
我认为我喜欢我的男朋友就是不需要理由的,因为从看到他的那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她,真的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还是不好看。
在这个看脸的时代,我真的是觉得一个人如果立马喜欢上一个人的话,肯定的是看上了他的皮囊,要不然的话,哪有那么的简单。
本来就是一件比较现实的事情,喜欢一个人如果真的要说出理由来的话,那么可能就是有所图了,这样的喜欢是没有价值的。






